第五章、财产自主权

    第五章、财产自主权 (第2/3页)

好父亲的,对他还是很关心的,不过这种关心弗朗茨有些受不了。

    ……

    “母亲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开销有些大……”

    不待弗朗茨把话说完,苏菲夫人就开口说道:“所以你想要拿回自己名下的财产,对么?”

    作为奥地利的一名大公,怎么可能没有产业呢?

    由于父亲和伯父脑子都有些欠费,作为皇室第三代中的长子,在确定脑子正常过后,他爷爷就非常的高兴将他册封为了大公。

    不过弗朗茨这个大公的爵位还有些虚,封地貌似不在奥地利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封地的收益是指望不上了。

    这样的空头爵位哈布斯堡家族还有很多,比如说耶路撒冷国王,如果有一天奥地利能够收复耶路撒冷,那么就名符其实了。

    有一个好爷爷就是不一样,虽然是爵位只是荣誉性质的,不过作为最受宠爱的长孙,他还是继承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遗产。

    据弗朗茨所知,这里面包括五个庄园、两座矿山,还有几个小作坊,还有数万莱茵盾的现金。

    (一个莱茵盾金币重8克,含金量就看铸币者的节操了,没有统一的标准)

    在这个年代,也是一笔巨款了,要支撑弗朗茨的个人开销,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是的,母亲!你知道我已经长大了,能够自由支配财产了!”弗朗茨干脆的回答道

    欧洲的文化传统和东方不一样,父母的财产和子女的财产,分割的非常明确。

    在东方社会谁要是敢这么提,保管一顿竹笋炒肉,但是在西方,弗朗茨的要求完全是正常的。

    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子女成年过后,就不能够继续支配他们的财产了,包括这些庄园的受益、开销,弗朗茨都可以去查账。

    “好吧,这是你的权利!不过考虑到你的年龄,在未来一年内我不会放弃母亲的监督权,你的大额开销必须要向我报备!”苏菲夫人想了想说道

    “没有问题!”弗朗茨毫不犹豫的说道

    这些都是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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