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身穿了

    一、老身穿了 (第2/3页)

出她的身影。

    宽大的袖口盖过了骨瘦如柴的手,穿在身上直咣当,活似一根骷髅偷穿着不和时宜的衣服。

    林朝歌瘦得活像骷髅,平日原主含胸低头惯了,肩膀前倾,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

    林朝歌用力把背挺直了,垂首看地上反光,若有所思。

    这个年代,人们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触发一次多维空间的旅行。而林朝歌之所以一脚跨入了这个世界,都怪她在半夜义愤填膺地与一名玛丽苏写手怼骂。

    这本书正是狗血言情,玛丽苏作者披着一张大女主励志奋斗文,本兴冲冲打算熬夜苦读,头悬梁刺股,换来的却是深夜里寝室床上的一声声“卧槽”。

    什么励志热血大作世界的外壳下面,完全还是那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嘛!喜欢男主的炮灰女人斗智斗勇,喜欢女主的男二男三求而不得。

    其中男女主角误会重重,一对小鸳鸯在阴谋与算计中你侬我侬,感情线乱得像一团没头毛线。

    为此林朝歌愤而提笔挑灯夜读写书评,不不不,她是顺着找到了作者的微博ID,与该作者互骂了大半晚上,还不带重复的脏话。

    如果说激起读者愤怒也算是成功的话,不知排多少号的炮灰林朝歌应该算是整本书中最可怜也最难也令人忘怀的一个角色。

    少年及第,前途无限,谈吐儒雅,犹记得描写初次出场时,可捞是惊艳了一片读者。

    春色时节总多雨,绵绵密密地落在十里秦淮,铺天盖地扯不断的愁绪,烟雨蒙蒙,途经石桥侧身见一少年手持天青色油纸伞,穿一袭浅青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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