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五章 大明掌控历法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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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三十五章 大明掌控历法的神 (第1/3页)

    林辅成从两个角度去辨析了以出身区分进士眷录这个问题,一个是绝对自由的角度,一个是有限自由的角度。

    站在绝对自由的角度去看待这個问题,当然要进行支持,这样方便权力上的兼并。

    因为阶级的自上而下的绝对压迫,自诉家门贫苦,张冠李戴就会成为普遍的现象,寒门这两个字的定义很快就会在绝对自由之下,彻底被异化,最终完成对寒门晋升通道的封锁,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座师制对大明行政力量根本性的破坏。

    站在有限自由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当然要进行反对,而且要坚决反对,因为在礼教森严的当下,考试,已经是唯一一个比较公平的晋升通道了,能够实现阶级的跃迁,从寒门成为官选官的顶层建筑之一。

    这就是林辅成看待这个问题的两个角度,所以他才会说张希皋是欺世盗名之徒,而逼问就是让张希皋陷入这个辩论的绝地之中。

    承认张冠李戴的普遍,就是否定自己观点,否认张冠李戴的普遍存在,就是否认自己的一生,成为贱儒。

    大明贱儒的标准,有张居正定下的条陈务虚儒生共疾疏,这个共疾疏里列举了许多贱儒的特征,但其中最重要就在务虚二字之上,基于践履之实、行之者一、信实而已去讨论问题,就不是贱儒,不基于信实二字,则为贱儒。

    这是非常明确的界限,所以林辅成能够顺利赢得这场辩论的胜利。

    “林大师的高阳游记为何不更新了?”朱翊钧问起了高阳游记的更新,好端端的就突然不写游记了,再次开始写自己的自由说,弄的朱翊钧非常奇怪。

    “不能写了,再写下去,他保不住自己,他要写官逼民反。”王谦低声解释了下为什么不写,实在是不好写。

    朱翊钧听闻由衷的点头说道:“那是不能写了,他不便讨论这个问题。”

    官逼民反这个话题,其实就是造反有理,是张居正四个自然而然的推论中,重要的内容,即便是十分大胆的阶级论第二卷,讨论分配,系统论证了造反有理,但张居正都没写下来这个结论,读懂的人也不会四处去宣扬,即便是张居正面对这个话题也是忌讳莫深,更遑论林辅成了。

    再深入,林辅成真的就该被人安排了,无论是请喝茶,还是物理封喉,都是朱翊钧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黄公子,日后还是不必在这等场合,说大将军府私相授受这种事儿,对大将军的名声不好。”林辅成得胜之后,来到了朱翊钧和王谦的包厢,林辅成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大将军的名声都被黄公子给糟践了,哪有直接明说,弄坏了,再弄一块出来!

    这不等同于往大将军府泼脏水吗?干坏事都是悄无声息的,偷偷的来,这么公开宣扬,不合适,虽然的确是大将军府给他弄的官身。

    王谦解释说道:“这是大将军的意思,朝堂的事儿你不懂,就不必多说了。”

    林辅成毕竟是个山人,对庙堂之高的算计,还是不太理解,大将军自污是为了更加长久的为大明效力。

    “我确实不懂这些。”林辅成点头承认自己的不足。

    朱翊钧看着林辅成正色的说道:“关于自由这个词,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详细的定义,而现在大明亟需一个定义,即便是自由的拥趸,因为定义不清楚,导致了认知上混乱,用词虽然相同,但所指内容却天差地别,什么是自由呢?”

    林辅成讨论自由,并没有给自由一个明确的定义,这让自由有些混乱,极端的绝对自由派,保守的有限自由派、欺世盗名假借自由之名谋取私利的贱儒,自由派的一切混乱,都是源自自由定义的混淆。

    现在,是时候明确自由的含义了。

    林辅成思考了许久说道:“自由,从个人而言,是不受他人意志的绝对支配。这是自由最原始的定义,这个定义简单,甚至有些粗俗,但考虑到许多时候,往往欲使其高雅反而混淆的局面,我认为最好还是以其原始定义为准。”

    “孟子与农学论分工,就已经说明了,人是无法脱离他人存在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不和他人产生联系的情况下,完成生存,以盐为例,人不能不吃盐,而生活在腹地的人,需要盐丁灶户煮盐,还需要商贾贩售四方。”

    “自由的定义,不能完全局限于个人,自由是一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自由的完整定义是:在不侵害他人利益的时候,个人具有本人所独有的私人世界,在这一世界内,别人无法干预。而在涉及到人与人利益之间时,不损人利己,也不被别人损害利益,就是自由。”

    从个人和集体,也就是公和私的两个角度,林辅成对自由完成了定义。

    与之前自由的边界:遵守大明律和大明公序良俗;现在的自由的边界变成了:不损他人之利肥己,亦不被他人损利。

    你不能高喊着自由的名义去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朘剥,是欺世盗名,不是自由。

    “当然这只对大明之内而言,我讨论的自由也只是大明人的自由。”林辅成为自己的定义做了最大的限制,那就是一切自由属于大明人,自由也只属于大明人。

    除了大明之外的番夷,那就不是他的自由所要讨论的问题。

    林辅成是在华夷之辨长大的儒学士,他的自由之说范围很小,只限大明。

    大明自己的事儿都忙不过来,哪有功夫管别人,就一个废除贱奴籍的大事,都闹出了操戈索契的乱子来,林辅成没有功夫管番夷的死活,是否自由。

    “番夷不是人吗?”朱翊钧笑着问道。

    林辅成理所当然的说道:“番夷当然是人,解刳院解刳的倭人除了矮小之外,在特性上并无什么区别,但番夷有自己的集体,集体的自由应该由自己的集体去争取和守护,而不是靠大明的怜悯,大明怜悯的自由不是自由。”

    “谁要是讨论番夷的利益和自由,为番夷张目,那他大概是假借这个名义,来谋求自己的私利,或者说,他本身已经是番夷了,不是大明人了。”

    大明自由派承认番夷是人,这和十九世纪还在论证印第安人是猴子不是人的泰西而言,实在是太进步了。

    林辅成基于公私论认为,大明这个集体的自由,大明来守护,那么番邦的集体利益和自由,番邦自己去守护。

    这是基于公私论出发的论点。

    大明的怜悯只能提供有限的帮助,利益需要自己去守护,比如满加剌国被红毛番攻灭,大明只能派遣使者责令红毛番交回来,即便是现在打回马六甲海峡,那也是大明的马六甲海峡了。

    林辅成进一步说道:“自由的反义词自然是强迫,而强迫是不可能完全避免存在,因为阶级普遍存在,阶级是向下的朘剥,朘剥存在则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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